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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19-04-04 14:43:00.0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教育部定于20193月至10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参赛项目的选拔、培育、组织工作,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校决定举办校内选拔赛暨2019年“南工劝业杯”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教学事务部、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校长办公室(校友事务处)、学生事务部、校团委、研究生院、科学研究部、鼓楼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共同主办。

大赛设立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分管教学、大学科技园、学工校领导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秘书处设在教学事务部、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校内有关院(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产业集团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南京工业大学创客梦工场、南京工业大学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南京工业大学南工劝业公社、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南京工业大学科协参与协办。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参赛项目的选拔、推荐、指导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校赛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参赛项目数量

1.学院初赛参赛数量:各学院初赛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移动端报名参赛,初赛报名数量根据学院总人数比例需完成一定基础指标。

2.晋级校赛参赛数量: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4(其中1项须为红色之旅项目)。推荐的创意组项目数量不得大于推荐总数的50%。获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银铜奖的学院按每个金奖3个,每个银奖2个,每个铜奖1个奖励晋级校赛名额。

3.晋级校赛增减指标:学院初赛报名数量超过指标100%以上的增加1个晋级校赛名额,超过指标150%以上的增加2个晋级校赛名额;超过指标200%以上的增加3个晋级校赛名额;学院初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的按照比例核减学院晋级校赛名额。晋级校赛的项目中,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四个组别的项目比例原则上要均衡。

五、参赛组别和对象(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9315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6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2019315日)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省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推荐参与大赛训练营排位赛以竞争晋级国赛资格,不参加本年度省赛,每校最多推荐1项;往届省赛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推荐项目占用学校本年度晋级省赛名额。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七、国际赛道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国际融合发展,推动投资、市场等创新创业相关资源要素共享,搭建各国大学生携手解决全球共同挑战的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扩大中国教育对外开放,深化中外人文交流,大赛设立“国际赛道”。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国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2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

鼓励各高校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国际和国内双学籍,可以同时代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个高校同时获得。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1.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命题组由全国大赛组委会征集选定的命题方提供参赛题目和评审标准,命题方和大赛组委会共同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网络初审和现场终审。命题组设立奖金,进入现场终审的团队数量和奖金数额由命题方确定,并与命题同时公布。命题将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另行公布。

我校参与国际赛道命题组的团队可以直接在官网报名参赛,无需参加校赛选拔,若团队入选国赛决赛须及时上报学校。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28-51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45)。未在大赛官网报名的团队将无法取得校赛资格(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

同时,校友请下载通知中的报名表并填写完整,5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xyb@njtech.edu.cn

2.初赛评审(51-510日)。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对学院推荐参赛项目进行材料初审,择优选拔项目进入决赛。各院(系)要结合专家委员会初审意见,指导入围决赛团队的项目优化。

3.决赛答辩(510-518日)。入围决赛团队进行现场集中答辩,大赛专家委员会根据奖项设置评选出相应获奖团队,并对获奖团队进行表彰奖励。

九、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原则上按照参赛类别设置相应奖项,各设置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入围奖若干;获奖团队将获得相应奖金鼓励。

本次大赛优秀获奖团队将代表学校参加全省及全国“互联网+”大赛,优先获得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基地资格,享受南工劝业创风投基金等相关的奖助扶持及优惠政策。

本次大赛指导教师将按照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奖励标准进行奖励;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具体参见《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及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项目相关教学研究可优先参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获得校赛一、二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颁发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奖。

本次大赛将对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师生参赛的管理者和联系人颁发“优秀组织管理者”荣誉证书。

十、经费筹措

本次大赛经费由教学事务部和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共同筹措。

十一、大赛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选拔、推荐优秀项目参赛。尤其是挖掘毕业5年的创业校友参赛,积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十二、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工作QQ群:460500766,请各学院有关人员及参赛项目负责人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教学事务部 马贺费翔 联系电话:58139180

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刘广 联系电话:83582076

南京工业大学

2019年4月2日


2019年“南工劝业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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